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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县,大风国北方一个鸟不拉屎的小县。小县旁边一个鸟不拉屎的小村。

小村里面的沈大死了,死后尸体被抛尸荒野,最后落得个凄凉结局,惨不忍睹。一村子人都在哀叹,“还是养儿好啊,死了还能有个归宿,你瞧瞧沈大,养了个女儿还没能嫁出去,硬生生留到了十八。这不,吃沈大的,花沈大的,终于把他吃垮了。想想如今死了,连个送终的儿子都没有,真可怜!“

“可不是吗?女儿都是赔钱货,天生来找老子讨债的。”

“沈家的这个女儿可是个克星,一出生就克死了她娘,如今留来留去留成祸,这不亲爹都给克死了。谁要是娶了她,那不得少活二十年。”

“喂,喂,你知道吗?我记得我前几日还见到她呢,一如既往,腰有水桶粗,那小腿比我们的大腿还粗呢,披散着头发,这么大张脸上有鬼一样的疤痕。就她这个样子,鬼都吓得不敢收她吧。”

这样的议论持续了三天,他们就都傻眼了。沈家的女儿沈希,竟然将沈大的尸体从乱葬岗背了回来。不仅如此,沈希还找了隔壁的王二狗子来村里一家一家地传话让他们前去吊丧。

话说他们这么吃惊,其实是有原由的。一来是沈希的行为很反常,二来嘛,就不得不说说沈大被抛尸荒野的事。沈大一生娶了三个媳妇,因为他生的极丑,所以这些媳妇大都是他用钱买来的。沈家祖上的田产留下不少,但沈大为了娶媳妇败了大半。沈大本指望着生个儿子好养老送终,谁料娶了三个媳妇,不说一个儿子,就连一点动静也没有。他前两个媳妇嫁到沈家连四年时间都不到,就死了个干净,沈大这才娶了第三个媳妇,就是沈希的亲娘。她在嫁过来两年后生了沈希,却在生下沈希之后大出血去世了。从此之后,沈大成了孤家寡人,没人再愿意把闺女嫁给他。

沈大开始酗酒败家,而沈大的亲戚们则趁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骗取沈大的田产占有沈大的房子。等到沈大作死了自己的时候,他的财产已经被亲戚们抢的差不多了。

沈大这人虽然作死,但他还没有完全忘记自己还有个倒霉女儿,在生前他私藏了些地契交给了沈希,可是不知道他的这些亲戚是从哪里知道的消息,竟然来到沈家捣乱。沈希不肯交出地契,他们就用沈大的后事威胁她。沈希根本不会办理丧事,更何况她身为女儿,根本没有资格办沈大的丧事。

沈希如果愿意交出地契,他们兄弟便合力办好沈大的丧事,让他入土为安。沈希誓死不从,那些人威逼不成,便使暗招。他们偷偷地将沈大的尸体扔到了乱葬岗,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到村民的面前污蔑沈希,一夜之间,沈希成为众矢之的。

她一个孤女,长相不好,名声也不好,又没有个婆家,根本没有谁站在她的这边替她说话。不说被蒙蔽的村民们,就算是有几个看出蹊跷的村民,他们也是作壁上观,不会插手。

所以当传出沈希将沈大的尸体背回去的消息,所有人才会吃惊地饭都吃不下了。她一个女的,竟然敢去这种地方!

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全村的人都去围堵着路,像看猩猩一样看着一路走来的沈希。

“哇,哇。”屁大点的小孩大声哭闹起来。“好可怕,我要娘,我要娘。”

真的和传闻中一样,拥有魔鬼般的肥猪身材,一大头杂草乱发,拥有一双折射着绿光的眼睛,当然少不了标志性痕迹,脸上的一大片红色胎纹,看起来就跟撞了鬼一样。在她宽阔的后背上面躺着一具发臭的尸体。

然后,“好臭啊!”

“谋杀啊!”

再次不到十秒钟时间,村民们跑了个干净!!

沈希粗鲁地吐出嘴里的一口血沫子,眼睛微弯,露出凶狠的光芒,“我靠!这速度得赶上老子了吧。”她伸出脏手摸摸自己的脸庞,自言自语,“真有这么可怕?”

沈希努力地憋住气,但怎么也没憋住。

“哈哈,哈哈,这个长相实在是太符合我天下第一匪的名头了,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从今天起,我就是沈希,就是这个身体的主人!!”

沈家办好灵堂的那一天,沈希正拿着一壶酒在灵堂旁边喝得昏天黑地。沈家的亲戚们雄赳赳气昂昂地赶到灵堂之时,都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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