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明》转载请注明来源:我读屋woduwu.com

十岁少年,靠着精妙绝伦的箭法连诛十几个壮汉,其行鬼魅如妖孽,其心冷硬如坚冰。这样的年纪,杀人手法之熟练心态之果决,无论如何都会让人惊叹。

李闲一刀抹了那骑兵队正的脖子,然后将那还没死透的人从马背上推下,他夺了战马选了一个方向奔了出去。还剩下的二十几个骑兵见那孩子要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羽箭所以纵马追了上去。此时在那些骑兵们眼里孩子早已经不是了孩子,而是一个让他们恐惧到必须杀死才能心安的敌人。

被一个孩子吓得心都在颤抖,是不是这些正规骑兵的耻辱?

李闲是孩子没错,而有件事需要强调的是,老鼠的孩子天生就会盗洞,猫儿的孩子天生就能上树,鹰的孩子注定能翱翔天际,虎的孩子额头上与生俱来一个王字。李闲是强盗的孩子,虽然杀人这事不是他天生的本事,但他却是在河北道上最凶悍的一伙马贼里长大的。耳濡目染,再加上他刻意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对他来说就跟吃饭用筷子一样那么熟悉。

一个十岁的孩子为什么要拼命的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呢?

为什么?

因为李闲有一个几乎站在人世间巅峰处的仇人一直想杀了他,而李闲千方百计的也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须让自己不断的变强,更强。那个人从李闲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断派人追杀他,李闲千辛万苦的活到了十岁,且他还执着的想长命百岁,所以不想被杀的李闲只好苦练杀人的手段。一个十岁的孩子整天都想着怎么才能杀人更快一些,更艺术一些,是不是有些变态?奈何,他从一出生就是个变态。

李闲从来不拿自己当做一个孩子看待,同龄的孩子还在村子里玩尿尿和泥的时候,他已经费力的端着一张步弓在一遍一遍的试着将那张壮年男子才能拉开的弓开如满月。娇嫩的手指上都是血痕,十指连心的疼让他皱眉却不会让他退缩。当村子里那些孩子们看怪物一样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们且嗤之以鼻。一群还穿开裆裤的小屁孩整天吵着要和他玩,他哪有时间来哄孩子?

同龄的孩子在村边柔软松散的沙子上练习放屁吹坑的时候,他已经比那些孩子早起床几个小时一遍一遍的在用匕首练习刺杀。当他能拿得起钢刀的时候,他又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练习劈砍的速度,他要求自己论出拳出刀的速度不求能达到天马流星拳那样最少也不能输给泰森。当六七岁的孩子还在玩过家家争吵着谁是新娘谁是新郎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对着小山一样的干柴一斧一斧的劈砍着且盯着木柴的纹理入迷的分析着如何劈下去更省力一些。

严冬,他在雪地中光着脚追逐倒霉的野兔揪兔子耳朵,初春,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用手非礼鱼的屁股,盛夏,他挂在村边的一树桃花下引体向上然后嚼一朵粉红烂漫,金秋,他已经在山里独自一人刀猎野狼山猫然后伤痕累累的活着回来。他是一个在别人眼中没有什么快乐童年的孩子,虽然他的心智早已经成年但别人并不知道,不是吗。但李闲觉得自己是快乐的,因为自己还活着,而且比别人都多活了一世。上一世就没得好死,这一世说什么也得抡圆了活得有滋有味才行。最起码,不能死于非命吧。

七岁的时候,他已经能射中野兔的眼睛。八岁的时候,他能一刀砍断碗口粗的小树。九岁的时候,他能将院子里那个百斤的石锁抛起来然后轻松接住。十岁的时候,他独自一个人面对四十余个大隋正规骑兵并且一口气干掉了将近二十个人。

然后开始逃。

孤胆英雄?李闲不是不想做,但他现在的生理年纪真的小了一些。连续三十支箭射出去,就算是个成年壮汉双臂都会有些吃不消,更何况他这个连肱二头肌还没发育好的少年?虽然李闲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个成年人,但有时候不得不屈服在现实中替自己弱小的躯体感觉到委屈。

哦不,是憋屈。

就算是草原上的汉子接触一匹陌生的马也会试探着来征服,可是李闲显然不会给那匹马适应他的时间,衣袖里的匕首流水一般滑出来被他握在手里,然后丝毫都不心疼马屁股的刺了一下。拍马屁会爽,刺马屁会疼。

一匹惊了的战马是恐怖的,李闲小小的身躯贴在疯狂了的战马背上,就好像站在一叶扁舟上在狂流激荡中而稳如磐石一样。他的身体就好像一片落叶随着战马的奔驰而上下飘动着,看起来是那么妖异的和谐。

小小的人儿啊,风生水起,没事就爱穷开心。.

开心。

李闲纵马飞驰,还在唱歌。

真不知道一个杀人后还这么开心的人,其心理已经变态到什么样人神共愤的地步。二十几匹战马远远的在他后面坠着,骑兵们才舍不得不拿自己心爱坐骑的屁股当回事。他们不放弃追逐就不会被甩掉,因为他们是大隋的骑兵。连凶悍的骑术精湛的草原人在面对大隋骑兵的时候都不敢说自己强于对方,所以他们骄傲的就好像一只一只开了屏的孔雀一样。虽然,就在不久前有二十几只孔雀被李闲拔光了毛变成二十几只白条鸡。

李闲似乎是信马由缰一样任由那惊了的战马肆意狂奔,看起来就好像漫无目的一样亡命飞逃。似乎只有李闲自己知道,可怜的马儿在他的控制下正一步一步跑向死亡绝地。李闲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既然开始杀人就不会留下一个可笑的尾巴。十岁孩子就能斩杀数十官军这事若是传出去,对李闲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小说推荐:《虐主文的NPC消极怠工了[快穿]》《疫病之上》《汉风烈烈起南洋》【读趣阁】《大明汉高祖》【溜达小说】《买活》《官人官色》《穿书后成了狼孩》《谍海青云

知白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我读屋woduwu.com),接着再看更方便。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小说推荐阅读 More+
修仙女配谋长生

修仙女配谋长生

杨李涛涛
【各位小伙伴,近几天更新时间都会在晚上十点之后,小伙伴们等不上咱就转天一早看了,么么哒】【薇薇悄悄话:有CP哟!】【大长篇,故事娓娓道来,请君慢慢点评!进展慢,小伙伴们可以按需跳着读哟!】文案如下:修道十年,一次梦回,鱼采薇才发现自己是一本书里的女配。她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默默调整路线,继续砥砺前行。是女配又如何?她只管谱写属于自己的篇章。重蹈覆辙又怎样?她一脚踏平,重铸康庄大道。誓要谋出一条无上
言情 连载 31万字
我的模拟长生路

我的模拟长生路

愤怒的乌贼
仙道何其难!更何况这个被一场瘟疫彻底改变的修仙界!凡人身带疫病,仙人一旦接触,轻则修为下降,重则还道于天,于是仙凡永隔;仙法不可同修,整个修仙界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黑暗森林;……李凡穿越而来,虽有雄心万丈,却只能于凡尘中打滚,蹉跎一生。好在临终之时终于觉醒异宝,能够化真为假,将真实的人生转为黄粱一梦,重回刚穿越之时!于是,李凡开始了他的漫漫长生路!第二世,李凡历时五十载终权倾天下,但却遍寻世间而不见仙
仙侠 连载 652万字
普罗之主

普罗之主

沙拉古斯
他叫李伴峰,山峰的峰,不是发疯的疯,医生说过他没有疯。为了救朋友一条命,他去了96号站台,上了1160蒸汽列车,来到了停留在蒸汽时代的普罗州。他遇到了老唱机里的红颜知己,月份牌里的绝世佳丽,老座钟里的摇摆名姝,酒葫芦里的世外高人。这里有越吃越猛的食修,越抽越强的烟修,越杀越狠的武修,越喝越狂的酒修。这里有哪都想去的旅修,还有哪都不想去的宅修。天下百门,谁与争锋。普罗万修,谁是魁首。伴峰穿上西装,戴
玄幻 连载 312万字
一事无成的我只能去当海贼王

一事无成的我只能去当海贼王

爱吃咸鱼的老虎
诺顿·萨格一直以来就有个梦想,那就是当个地主富豪,有个大地盘,让很多人靠着他吃饭,再请几个秘书,雇一群小弟,有事作威作福,无事看舞听曲...凭借着穿越带来的‘北斗神拳’外挂,他觉得不是问题。只是运气有点不好...去当种地王,颗粒无收。去当钓鱼王,天天空军。保镖王、赏金王、佣兵王...统统不行!那只能去当海贼王了!
言情 连载 210万字
穿成科举文里的嫡长孙

穿成科举文里的嫡长孙

MM豆
李念意外穿进一本名为《庶子风流》的科举文中,成了伯爵府里的嫡长孙裴少淮。原文中:男主裴少津是庶出,但天资聪慧,勤奋好学,在科考一道上步步高升,摘得进士科状元,风光无两。反观嫡长孙裴少淮,风流成性,恣意挥霍,因嫉妒庶弟的才华做尽荒唐事,沦为日日买醉的败家子。面对无语的剧本,裴少淮:???弟弟他性格好,学识好,气运好,为人正直,为何要嫉妒他?裴少淮决定安安分分过日子,像弟弟一样苦读诗书,参加科考,共复
言情 全本 147万字
从斩妖除魔开始长生不死

从斩妖除魔开始长生不死

陆月十九
消耗寿元灌注武学,可无限进行推演。沈仪凡人之躯,寿数不过百年,所幸可以通过斩杀妖魔获取对方剩余寿元。在邪祟遍地的乱世中亮出长刀,让这群活了千百年的生灵肝胆俱裂!从【鹰爪功】到【八荒裂天手】,从【伏魔拳】到【金身镇狱法相】!沈仪偶尔也会沉思,这寿命怎么越用越多了?他收刀入鞘,抬眸朝天上看去,听闻那云端之上有天穹玉府,其内坐满了千真万圣,任何一位都曾经历无尽岁月。此番踏天而来,只为向诸仙借个百万年,以
玄幻 连载 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