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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天起,宋捡每天都能看见小狼哥站起来,有时是早上,有时是晚上。他像狼那样行走的时候,宋捡觉得凶狠,站起来就好很多。

落在眼睛里,影子像一个人了。

营地边缘多了一个小帐篷,不远处就是狼群,宋捡披挂着那身一撕就破的旧衣服,渐渐找到了接近小狼哥的方法。他是狼,不能用手接触,会吓着他,可如果用舔的,不会一下子吓跑。

舔舒服了,还会抱着自己睡觉呢。

“小狼哥我好闻不?”

相处时间不短,宋捡也习惯了狼群。小狼哥每天都闻自己,狼也闻。可是闻完了却不吃,它们还和自己一起睡觉。

可狼群绝对不善良,它们很聪明,爸妈以前也这么说。想起爸妈,宋捡还会难过一阵,毕竟那是他以前唯一接触过的亲人。

因为看不见,只能在帐篷里,被遗弃之后,宋捡才知道帐篷外面的世界这么大。

“小狼哥你理理我,我是不是对你特别好啊?唔……你别捂我,我害怕。”

他经常和男孩说话,也不管人家能不能听进去,像个小话痨,唠唠叨叨没完没了,有时会被小狼哥捂住嘴。张牧告诉他,狼的耳朵太灵敏,狼崽子从小听风声,一下接受不了太多人声。

那也不管,宋捡每天的任务就是吃饭、睡觉、舔、和小狼哥说话。小狼哥去捕猎,他和留下来的狼聊天。

狼快被他烦死了,但是会把头压在他的腿上。

“你们可别咬我,我不好吃,我没肉。”

宋捡看着狼的影子,用手去捉野兽的耳尖。它们太大了,真难想象小狼哥是怎么和狼一起长大。

渐渐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唠叨多了,小狼哥偶尔会主动和自己说几句,虽然只是简单的话,也比一开始不搭理人的冷漠好多了。宋捡就更爱说话了,一天到晚在帐篷里等着,等小狼哥回来睡觉。

张牧偶尔会去看一眼,看小孩儿死活还是次要,主要看狼群有没有侵入营地。这么一大群荒漠狼,头狼一匹,次头狼两匹,底下分工明确的狼还是几十匹,绝对是荒漠里的野蛮杀手。要是发起疯来,没有枪的流民就成了手无反抗之力的猎物。

如果不算狂风暴里的巨大生物,野狼群才是荒漠食物链的顶端。张牧细数过,一共六十多匹,一夜之间咬死几百个人对它们来说很简单。

好在这些狼从不越界,但张牧不得不防。

每次他到营地边缘,都能看到两个小孩儿的小帐篷。宋捡视力有问题,狼崽子不会使用工具,帐篷搭得歪歪扭扭,简单的三脚架盖着一块大布。可两个小孩儿还住得挺自在,好几次,张牧看到狼崽子在篝火边上烤东西。

从来只吃生肉的男孩,竟然学会吃熟肉了。他把捕猎得到的肉和骨头扔到篝火里,靠近最外围,拿的时候用一捧沙把火扑灭些。

估计再过不久,狼崽子该学会用工具了。

“哥,张牧是不是又来了?他是好人不?”

宋捡知道张牧总来溜达,他能听出脚步声的不同。每次樊宇靠近,他也能听出来,滋溜钻进帐篷,紧紧抱着小狼哥留下的狼。

有狼在,宋捡心里很踏实。

“不,知道。”

男孩看着张牧的背影。

小狼哥每天都能带肉回来,一起分。自己是低位狼,吃剩下的,可每天都挺撑,以前总饿肚子,现在肚子滚圆,又吃熟肉,又吃果果,又吃土豆。偶尔吃不了,宋捡就把肉块留下来,扯下衣服上的一块小布料,包着,用野草丛里的干草捻成细绳,挂在支帐篷的大木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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